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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國家進出口規(guī)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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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進口規(guī)定
日本的進出口貿(mào)易采取自由開放的原則。與日本通商,只須依循國際貿(mào)易慣常的程序。不過,日本也像許多其他國家一樣,為保障國民安全和健康,立法規(guī)定若干產(chǎn)品必須取得許可和批準始能進口,并且須受進口配額限制和符合測試標準。以下三大類產(chǎn)品受配額限制:
· 受國家管制的商品,包括武器/酒精/炸藥/槍械/刀劍/核子材料/麻醉藥品/受管制食品(例如米);
· 受尚余進口配額限制的商品,包括五種海產(chǎn)、鯡魚、沙丁魚、帶子及其他海鮮。
· 《瀕危動植物國際貿(mào)易公約》附錄I列明的動植物。
日本的《產(chǎn)品責任法》于1995年7月生效,規(guī)定產(chǎn)品如有缺陷,以致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產(chǎn)損失,不論該等缺陷是因制造上的無意或故意錯失而引起,制造商均須負上賠償責任。廠商須注意《民事訴訟法》的修訂條款于1998年初生效后,消費者興訟和向法院申請聆訊的程序已比以前容易。
有關日本辦理進出口業(yè)務的詳情,可向下列機構查詢:
日本海關(JapanCustoms&TariffsBureau),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mof.go.jp/~customs/
· 日本貿(mào)易振興會(JETRO)(香港)(JapanExternalTradeOrganization)香港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1座807-812室(電話:(852)25264067,傳真:(852)28681455)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jetro.go.jp/
· 日本工業(yè)標準調(diào)查會所(JISC)(JapaneseIndustrialStandardsCommittee),StandardsDepartment,AIST,MITI,1-3-1Kasumigaseki,Chiyoda-ku,Tokyo100-8921,Japan.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jisc.org/
· 日本專利局(JapanPatentOffice),3-4-3Kasumigaseki,Chiyoda-ku,Tokyo-100-8915(電話:(81)-3-3581-1101)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jpo-miti.go.jp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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